保税区各有关人员: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请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参加评审的有关会计人员于2008年1月17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送交至财政局企业财务科。具体申报条件及资料要求参照浙财会字[2007]83号和浙人专[2007]276号两个文件(可于http://www.nbcs.gov.cn/powercms/html/kjgfxwj/8975.htm查询下载相关文件)。
如有疑问可咨询:86820040
宁波保税区财政局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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