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2010年度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宁波市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安排在2010年10月30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2010年6月21—7月2日进行。现将保税区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计算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科目考试。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
三、保税区报名点报考对象
1、 宁波大市内户籍人员
2、 在宁波保税区企业工作的其他外地户籍人员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于6月21日至7月2日(双休日休息)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其中持有北仑区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其他人员同时需提供在宁波保税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原件。税区大厦16楼财政局综合服务大厅报名。考试报名考务费按规定收取,每科35元。
五、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试卷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刷。考试阅卷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2010年度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2010年10月15日起登录“宁波市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 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将通过“宁波市财税——会计之窗网站”于11月底公布,考试合格人员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宁波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
2010年6月7 日